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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清远市招聘“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督导人员1名公告

清远市人民政府 | 2025-03-3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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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1〕278号)、《关于印发清远市“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民办〔2021〕6号)等文件精神,清远市民政局组织公开招聘清远市“双百工程”督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清远市“双百工程”督导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1.每名督导人员原则上负责5-8个社工站(点)的督导工作,每月每站开展督导工作不少于1次,每次督导时长不少于16小时。

  2.全面了解所督导的社工站服务区域情况,指导社会工作者开展科学系统的需求评估,制定社工站工作计划;

  3.参与疑难案例的服务,指导社会工作者制定服务方案,及时回应和解决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需求;

  4.指导社工站开展社工服务质量管理、团队建设、志愿服务管理、社会资源链接等;

  5.组织社会工作者以站点互访、工作坊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

  6.开展实务研究,形成具有一定社会效益的工作案例、实践方法、服务模式;

  7.宣传“双百工程”相关政策,提出推动“双百工程”建设和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建议;

  8.完成清远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持有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所督导领域的专业技能和有关政策法规知识。

  3.具备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4.具有所督导服务领域不少于4年的实务经验。

  5.有进取心和责任心,有较强的学习、沟通、协调、行动研究和执行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高效地完成本职工作,能接受并适应经常性出差。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督导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福利待遇

  综合年薪约13万。(税前,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和差旅、交通、办公、团建等费用)。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4月7日至4月10日18时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自行在“清远双百社工”微信公众号下载《2025年清远市公开招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

  2.撰写一篇文章,不少于1500字,阐述自己对“双百工程”及应聘岗位的看法与理解。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社工职业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本人获得奖励、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电子版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提交到清远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科邮箱(qycssgk@163.com),邮件标题以及报名表等材料注明“应聘2025年清远市‘双百工程’督导人员”。

  (二)资格审核

  清远市民政局按照招聘要求,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列入面试人员范围。

  (三)面试

  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面试前3天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未列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不再通知)。

  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社会工作师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核查。资格核查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

  拟聘人员应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予以录用。拟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达标,空缺名额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达标的拟聘人员,在“清远双百社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清远市民政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落实薪酬待遇。

  六、有关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政策由清远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3370389(梁楚冰)

  附件:2025年清远市公开招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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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民政局

  2025年3月31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5年清远市公开招聘“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mzj/tzgg/content/post_1995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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