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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清城区第四次招聘4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聘条件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 2022-07-12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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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公告:2022年清城区第四次招聘临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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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自愿从事医疗卫生专业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分配。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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