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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的公告

清远市人民政府 | 2022-07-28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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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清远市教育局已完成2022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审核认定、公示等工作。现将本阶段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已通过认定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预计在2022年7月下旬开始发放,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落实,请耐心等待。孕妇申请人,需待生产后凭胸部透视体检合格材料领取证书;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领取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清远市2022年上半年(第二阶段)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清远市教育局

  2022年7月22日

  原文标题:通知公告

  文章来源: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jyj/tzgga/content/post_1586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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