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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森林消防中队队员的公告(20名)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 2023-08-0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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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男性专职森林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勇于担当、甘于奉献,自愿从事森林消防等应急救援工作。

  (二)年龄条件:原则上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截至2023年9月15日)。身体健康、体能好、有较丰富经验且愿意从事森林消防等应急救援的可放宽至59周岁。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传染性疾病,体能好,反应敏捷等,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后能够从事森林消防等救援工作。

  (四)没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以及没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人员。

  (五)退役军人、具有消防救援或森林消防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名额

  此次共招聘20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至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清新区太平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所需材料: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属退伍军人的须提供)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5张。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

  由我单位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及政治审查,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对拟招录人选按1:1比例进行身体检查,具体由我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区财政解决(应聘者如需复检的其复检费用需自己支付),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合同签订和工资福利待遇

  确定拟招录人选名单公示无异议者,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后签订劳动合同,每个消防队员购买人身意外险,每人每年保费在500元以内,由区财政负责。工资标准按清新森防办〔2022〕8号文件标准执行。

  七、有关事项

  报名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程序中,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负责。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王雅斯,联系电话:5780864)

  原文标题: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森林消防中队队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www.qingxin.gov.cn/bmxz/xz/tpz/qt/tzgg/content/post_1743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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